> 其實不論是加爾文或亞米念,他們都從未把他們的預定論主張如此系統化的歸納成五點,所以我們現在所稱之加爾文主義或亞米念主義,是否他們自己會全然同意,可能都還要進一步研究,但基本上仍清楚指出他們之間的差異,一個是從神的那一邊出發,一個是從人的這一方挺進,...
描述得很好。
其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個問題應該從救恩的本身來看,而不是預定論的問題。預定論是從神的主權來看救恩,應該說,加爾文的神學核心和架構就是神的主權。
一般人談到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都把救恩局限在地位上的救恩positional salvation,都談將來的進天國和得永生,而忽略了神的能力和聖靈的感動或充滿,忽略了神要救人脫離罪。信心是得救的開始,行為是得救的印證,是信心的完成。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問的不是:得救了沒,有沒有永遠得救。問的是:有沒有真正的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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