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後記
最後要說明為什麼「生理」因素在本文中無法忽視。在筆者聚會的教會中,有相當數量的精神疾病者。少部分罹患精神官能症的弟兄姊妹在抗鬱劑的投治下症狀有明顯改善。這可能導源於內分泌的失調或者壓力,但是很明顯的「禱告」、「傾聽」、「聖經原則」都不若藥物投治來的有幫助。另一些罹患精神分裂症的弟兄姊妹連病識感都沒有,又要如何協談呢?因此本文其實想釐清協談的應用時機與限制,讓讀者了解協談不是萬能的。若我們認知的協談是心理學式的,那我們可能必須知道情緒的低落不見得是心理的問題,可能是身體哪裡出了問題,或者靈裡有什麼攪擾。因此從基督教信仰來看,「全人需求理論」包含了身心靈各層面,確實有其參考價值。只是這理論有待建構的部分還太多,希望未來有心理學專業的信徒能在充分的神學訓練後繼續發展。
」
可見你也覺得心理輔導不一定有用。
在你刪除本回應之前,請細心閱讀﹕
你是大腦和基因的奴僕嗎?(http://www.chinesechristiandiscernment.net/pop_psychology/Brain_DNA_Behavior.htm)
面對那些和你意見不同的人,只掩著耳朵,不是通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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