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題:亞伯拉罕的信心歷程
作 者:Gilbert
作者簡介:台灣 台北 永和禮拜堂會友
張貼日期:2002.4.26 (有授權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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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的信心歷程

 

亞伯拉罕被稱為是「信心之父」。創15: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新約中羅4:1-8、來11:8-19、雅2:21-24也多次提到亞伯拉罕的信心。神向亞伯拉罕五次顯現(徒7:2,創12:7、15:1、17:1、18:1),而他四次以「築壇」回應神。本文將以這幾次神向亞伯拉罕的顯現,與亞伯拉罕的回應,看亞伯拉罕的信心歷程。

 

一、徒7:2-3 在米所波大米的顯現

這段顯現在創世記並沒有記載。神要亞伯蘭離開米所波大米,祂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於是亞伯蘭跟父親便離開親戚們,往哈蘭遷移。

 

二、創12:1-7 在哈蘭的顯現

在亞伯蘭的父親他拉離世以後,神於哈蘭要求亞伯蘭移民離開,並給他應許:「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在這裡出現了摩西五經中三個重要約定之「亞伯拉罕之約」,應許賜後裔、祝福、地。亞伯拉罕信神的話,於是就離開哈蘭,及當地的親戚們,動身移民。出發時亞伯拉罕約七十五歲(一說九十歲),且還不知道目的地是哪(來11:8)。等走到迦南時,神顯現要把迦南地賜給亞伯蘭的後裔,於是亞伯蘭在示劍之摩利橡樹為神築壇。當時迦南地已經有人居住,於是亞伯蘭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再次築壇求告神。

 

三、重返應許之地、與羅得分手,神的應許再次臨到

亞伯蘭因遇到飢荒離開應許之地,但在埃及因未明說撒萊是「妻子」而非「妹子」,法老王因而被神降災,將撒萊還給亞伯蘭。亞伯蘭因此離開埃及又回到伯特利築壇之處,與迦南人、比利洗人共同居住。因為牧人相爭,所以他與羅得分手,羅得選擇了富饒的約旦平原,亞伯蘭則遷到了迦南地。神對亞伯蘭再次將這地應許給亞伯蘭「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纔能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創13:14-17)於是亞伯蘭搬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並且為神築了第三座壇。

 

四、應許的強調 - 神的保護、從己出的後裔、賞賜的地

亞伯蘭殺敗五王以後,神向亞伯蘭顯現(創15:1-4),再次強調神是他的盾牌(創15:1)應許他的後裔必從他所出。並且以眾星數目之多向亞伯蘭應許他的後裔也要這樣。這裡出現信心的鑰句:「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神也強調自己是帶他離開吾珥的人,要將迦南地賞賜給他為業(創15:7)。

 

五、在迦南的顯現 - 撒萊生子、約的記號

神立亞伯蘭為多國之父,並改名為亞伯拉罕。應許撒萊會生子,同時為這約定立了記號,就是割禮。在亞伯拉罕行割禮一年以後,他一百歲時,撒萊生了以撒(創21:2-5)。神的應許確實成就了。

 

六、再次離開應許之地 - 與亞比米勒王立約

亞伯拉罕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在那遇到亞比米勒王,再次與在埃及一樣將撒萊讓給了對方,同樣也因神的降災得回了妻子。他跟亞比米勒王為一口井立約,並將當地取名為別是巴。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 神的名。此後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中居住了一段時間。(創21:34

 

七、信心的高峰 - 回應獻祭以撒

神要亞伯拉罕將以撒獻上當作祭物,這是要他獻上晚年從己所出的兒子。亞伯拉罕知道這兒子是神所賜的,這個要求神自有道理,他就順服。他為神築了第四座壇來獻上以撒。當他舉刀要殺以撒時,神阻止了他,並預備了一隻公羊獻為燔祭。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意思就是耶和華必豫備。

 

亞伯拉罕的信心不是與生俱來的。他成長的環境是在充滿偶像的吾珥。當他順服神的要求到迦南時,發現當地不但已經有人居住,而且還遇到大飢荒而決定離開應許之地遷到埃及。他的姪兒羅得與他相爭,兩人一同離開哈蘭,卻不得不分手,而且他還大方的讓羅得先選到富饒的約旦河平原。亞伯拉罕兩次用自己的小聰明辯稱撒萊是「妹子」,說了一半的事實以避禍。雖然神應許他會有從己而出的後裔,但是時間一年一年過去,直到他一百歲才成就。最後的主權要求 - 獻上以撒 - 是他信心的高峰。年紀已超過一百歲的他,選擇了順服。最後他在順服中看到了神是祝福的來源、也預備一切所需。

 

從亞伯拉罕身上我們看到神喜悅我們信祂。我們的信心不會總在一帆風順中成長。在考驗中,我們的信心得以在神的保守下使我們有盼望。神的應許自有其成就的時間,亞伯拉罕用了十幾年等到以撒的出生。這是何等的信心與耐心!來11:1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此節適足為亞伯拉罕一生的總結,也是我們基督徒當學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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