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題:迦克墩(Chalcedon)信經 作 者:Robert 作者簡介:台灣 台北 永和禮拜堂會友 張貼日期:2002.5.22 (有授權張貼) 發表紀錄:初次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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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克墩(Chalcedon)信經 前言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神論,在尼西亞信經處理了三一論之後,接著便要面對如何處理基督位格的問題。尼西亞信經雖然肯定了耶穌基督神子的地位,但在耶穌基督身上神人二性是如何共存的呢?在迦克墩信經中最後的結論是如同三一論一般,認為耶穌基督身上的神人二性,是混而不同,合中有分,兩本性並存於一位格之中。如此的結論是如何得出的呢?中間又曾有過何種討論呢? 預備 迦克墩信經是第五世紀迦克墩會議的產物,但對基督神人二性的討論卻早就開始了。第四世紀時的基督論都以道為論述中心,可以分為兩派:一派重視基督的神性,一派強調祂的人性; 強調神性的一方發展出“道肉基督論”,強調人性的一方發展出“道人基督論”。 道肉基督論者以柏拉圖的人觀為前提,認為太初就在神裡面的道取了人的肉體而成為基督,並且神性是全人的主導中心。而道人基督論者則根據亞里斯多德的人論,認為神裡面的道在童貞女馬利亞身上取得了人性,因此基督有完全的人性。其中主張道肉基督論者主要是亞歷山大學派,主張道人基督論者則主要是安提阿學派。 異端一 從道人基督論而出的異端有涅斯多留主義(Nestorianism),始祖為君士坦丁堡的大主教涅斯多留,他被認為教導說在基督身上的神性與人性並未真實的結合,僅是在意志的一致性上與道連接[i],如此再往下推論就會得出基督有兩位格的危險。 反對涅斯多留的一方主要的代表為亞歷山太的大主教區利羅(Cyril),他主張所謂的道成肉身是指原本超乎肉身的道,在道成肉身時成了有肉身的道,而神性與人性的結合如同靈魂與身體的結合般不可分。此說的缺點是對基督的人性未給予足夠的重視。 雙方的爭論是始自涅斯多留不願接受稱呼馬利亞為“神之母”,因為他認為神是不可能有母親的,所以他稱馬利亞為“生基督者”,另一方面區利羅則認為如此乃是將基督視為人之子,或分裂基督的神人二性。 異端二 另一方面,從道肉基督論而出的異端有優提克斯(Eutyches),他教導說道成肉身時,人性被神性完全的吸收了,故基督只有一性,而他的肉身也與我們的肉身有不同的本質。如此往下推論必然得出幻影說[ii]的錯謬。 反對優提克斯的一方主要為教宗利奧(Leo),他寫了一封信表達他的觀點,而此信因為很有份量,故名為“大卷”(Tome)。在信中他的重點有四[iii]: 1. 基督神人的位格就是道的位格,亦即道成了肉身之後並未失去原有之神的位格。 2. 神人二性共存於一位格中,不混合或混淆,即神人二性在聯合成一位格之後,各自原有的性質並不受損。 3. 兩性是個別的行動主體,但其行動總是協調的。即道執行道的工作,肉身執行肉身的工作,和諧的完成應有的工作。 4. 在一位格中,神人二者的屬性彼此相通,即我們可以說神子被釘埋葬,人子從天而降。 正統 涅斯多留與區利羅的爭論,以及優提克斯與利奧的爭論,其間的發展相當戲劇化,甚至連羅馬皇室也給牽扯進來,還為此開了不止一次的大公會議,最後在AD451年的迦克墩會議上才終於得到初步的解決。 迦克墩會議仍和尼西亞會議一樣是由皇帝提議召開的,目的仍是相當政治的,為要在國內樹立單一信仰。會議的結果有三[iv],第一,肯定尼西亞信經為正統的標準,並附上君士坦丁會議的信經,以斥責尼西亞之後產生的異端。第二,把區利羅攻擊涅斯多留的兩封信和利奧的“大卷”列為聖典。第三,制定出迦克墩信經,此信經的內容如下: (英譯) Therefore, following the holy fathers, we all with one accord teach men to acknowledge one and the same Son, our Lord Jesus Christ, at once complete in Godhead and complete in manhood, truly God and truly man, consisting also of a reasonable soul and body; of one substance with the Father as regards his Godhead, and at the same time of one substance with us as regards his manhood; like us in all respects, apart from sin; as regards his Godhead, begotten of the Father before the ages, but yet as regards his manhood begotten, for us men and for our salvation, of Mary the Virgin, the God-bearer; one and the same Christ, Son, Lord, Only-begotten, recognized in two natures, without confusion, without change, without division, without separation; the distinction of natures being in no way annulled by the union, but rather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ach nature being preserved and coming together to form one person and subsistence, not as parted or separated into two persons, but one and the same Son and Only-begotten God the Word, Lord Jesus Christ; even as the prophets from earliest times spoke of him, and our Lord Jesus Christ himself taught us, and the creed of the fathers has handed down to us.[v] (中譯) 我們追隨聖教父,一致教導人承認一位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他是真神也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與身體。按神性來說是與父同質,按人性來說是與我們同質,在凡事上像我們一樣,但沒有罪。按神性說,他在諸世代以前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末世是由童貞女馬利亞(神之母),為我們及我們的得救而生,也就是這位基督、聖子、主、獨生的兒子,被認為有兩性,不混淆、不改變、不可分的,而二性的分清不能由於聯合而消失,反而每一性的本質應被保存,同時發生在一個位格、一個生活方式中,並不是兩個位格,乃是一個,就是這同一的聖子,那獨生的子,為道的神,就是主耶穌基督。以上所說的正像先知從起初關於基督向我們宣佈的,與主耶穌所教導的,並聖教父的信經所一脈相傳下來給我們的。 此信經幾乎是利奧“大卷”的濃縮版,而其中對基督神人二性之觀點所採的原則如下[vi]: 1. 不相混亂:神人二性不相摻雜(Without confusing the two natures)。 2. 不相交換:神人二性不相轉化(Without transmuting one nature into the other)。 3. 不能分開:神人二性不能分屬二不同範疇(Without dividing them into two separate categories)。 4. 不能離散:神人二性的範圍或功能不能作對比(Without contrasting them according to area or function)。 至此基督的神人二性問題終於初步得到比較完整的解決。 評論 1. 如同尼西亞會議般,會中雖都訂出了信經,似乎解決了教義問題,但接下來的歷史卻說明了,會後問題仍持續爭論中,所以會議的召開並未真正平息紛爭。 2. 但也不能說會議本身沒有任何貢獻,至少他明定了信仰正統的標準。 3. 基督的神人二性並存於一位格中,此教義如同三一論般,不可過度強調其合而忽略其分,反之亦然。基督信仰中非常多此類“吊詭”的教義,例如神的公義與慈愛兩屬性也屬此類。 4. 所以當我們在持守此類教義時,一定要兩者平等對待,提及一方時一定不可忘記另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