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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天主教與基督教     編號/105     留言時間/Thu Apr 15 16:57:13 2004
作者Jon     作者網址http://www.glc.org.tw
 
關於這問題要從兩個層面來認識:

首先,從歷史和神學的角度

現在俗稱的天主教,正式名稱為Christian Catholic Church
正式的翻譯應該是「基督教大公教會」,或「基督教普世教會」
在神學或歷史上比較通俗的翻譯應該是「羅馬派」。

東正教也有類似翻譯的問題,它正式名稱為Christian Orthodox Church.正式的名稱應該是「基督教正統教會」。在神學或歷史上的俗稱為「東方派」。

注意英文名稱,它們和現在台灣俗稱的基督教(正式名稱應為Protestant 「抗議派」或「改革派」)的教會名稱,如,Christian Lutheran Church(信義會),Christian Baptist Church(浸信會)....是相似的。也就是說,這些教會都是屬於廣義的基督教,只是不同的教會宗派。因此,台灣所謂的「天主教」、「基督教」其實都是「基督教」。

從神學的嚴格定義來看,羅馬派和抗議派,在「上帝論」、「基督論」和「恩典論」的差異並不大(注意宗教改革之後,羅馬教會也修正了在「因信稱義」上的論述)。因此,都可算是普世基督教會的一員,在八、九十年代,信義宗、聖公會和羅馬教會還先後曾經認真考慮過合一的問題呢。

其次,從實際的教會牧養層面來看。

要知道,神學知識和信仰生活可能產生連動影響,也可能發生嚴重脫節的情形。
在現今羅馬派的神學論述下,教會司鐸以上的神職人員大概不至於脫離聖經的基本真理,但因為信徒教育的缺乏,在生活實踐上,教會信徒則常出現拜偶像、修功德、將馬利亞當作上帝敬拜、...等等嚴重的錯誤。
雖然在神學討論上,神父們可能頭頭是道,但是在菲律賓以及台灣教會一些信徒的表現上,實在看到了這些非常嚴重錯謬的現象。

因此,所以若要推薦人到教會認識正確的信仰,不可不留意這些差別!!
 
作者來自/61.216.2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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